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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昶热评丨麦趣尔和丙二醇,食品安全没有“一不小心”

林钰 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 2023-04-12

图片源于网络


6月29日,浙江省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,麦趣尔纯牛奶抽检不合格,在抽检的麦趣尔两个批次的牛奶中检出了丙二醇。


7月3日,麦趣尔道歉称:丙二醇系不同牛奶生产线,在生产切换中未能有效清洗导致混入。


7月3日,新疆市场监督局等通报麦趣尔此事的初步调查结果: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香精所致。


7月5日,麦趣尔回应深交所:已停止纯牛奶生产,下架、封存、召回不合格产品,并承诺对已购买不合格纯牛奶的消费者,无条件退货、退款等。


上一次牛奶卷入食品安全问题,引起重大舆论,是三鹿添加三聚氰胺事件。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会极大的影响商业利益,还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。



01

不是造成巨大损害,才叫食安问题


或许企业会有误解:三聚氰胺,大头娃娃那种,给消费者造成了巨大损害的事件,才算是食品安全问题。


事实上食品安全问题及其法律责任,十分广泛。


食品有食品安全标准,比如涉案的是麦趣尔的一款灭菌纯牛奶,灭菌乳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在标准中明确规定:仅以生牛乳为原料的超高温灭菌乳产品,需按要求以汉字标注“纯牛奶(乳)”。


食品添加剂同样有使用标准,比如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里明确规定:丙二醇可用于乳制品,除巴氏杀菌乳、灭菌乳,和特殊膳食用食品。


无论企业故意(为了香浓刻意添加丙二醇),还是一不小心(生产切换未清洗到位),麦趣尔“纯牛奶”,检出了生牛乳以外的、不可在灭菌乳中添加的丙二醇,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就是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,将面临食品安全的法律责任。



02

对消费者的民事责任


麦趣尔承诺对消费者无条件退货退款,这是麦趣尔应该做的。


除此之外,消费者如果因纯牛奶中的丙二醇出现人身损害,比如过敏等情况,麦趣尔需要为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

承担完人身损害的民事赔偿,或者即使没有消费者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形,麦趣尔也还可能面临消费者“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,如不足一千,按一千记”的食品安全民事责任。



03

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


食安问题,都有行政责任。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设备、处以罚款,都是可能的行政处罚。


下架、召回、封存,是企业应该做的。如果不及时处理,在相关部门责令召回的情况下,仍然拖延,也会带来行政处罚。


最严重的食安问题,比如三鹿的三聚氰胺事件,更会让企业面临刑事风险。决定企业的责任停在行政处罚,还是进一步构成犯罪,取决于面向消费者的成品有多大危害?


成品可能造成严重的食物中毒,或者严重的食源性疾病,企业就可能构成“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”。更进一步来说,企业需格外注意“1+3”种情况:


“1”,针对所有食品,含有有害细菌、致病性微生物、农药、重金属、污染物等等就可能有犯罪风险。


“3”,针对三类特殊食品有严格的禁令。第一,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,不得生产;第二,肉及肉制品,不能以病死、死因不明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为原料;第三,婴幼儿食品,营养成分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。


所幸,大量摄入丙二醇才可能出现乙醇中毒症状,且丙二醇的每日容许摄入量是25mg/kg。“麦趣尔”检出的微量丙二醇,尚不至于让企业承担刑事责任,但企业以此为警示,仍属必要。



04

食品安全关联虚假广告


企业还需要注意的的是,食品安全可能关联虚假广告。


营销食品通常会涉及:成分、原料(产地、品质)、品质、质量等,消费者做出消费选择时最关心的部分。企业在这些问题上,一旦做出与商品现实不符的宣传,就可能被认定为虚假广告,或者虚假的商业宣传。


食品安全问题,就是宣传与现实不符最硬的证据。当食品出现问题,企业原先的营销宣传,就可能上升成为“虚假广告”。


认定虚假广告,需要企业“故意为之”。因此,假如麦趣尔是在不小心的情况下,在纯牛奶中混入了增稠、增香剂,尚不需要承担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。


如果麦趣尔是故意添加,且在营销中以“纯天然”、“0添加”、“香浓”等做宣传,就可能需要承担广告营销的法律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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